400-111-0518
个人以补偿款购买的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2020-11-02 999+
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我市政府对于我们区域的个人房屋进行了征收,并给予我们相应的拆迁补偿。其中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给予个人补偿款,一种是给予集中住房(某一区域的房屋供个人原则)。由于个人不喜欢供选择的住房,所以选择接受了补偿款的形式。请问,个人拿到补偿款去购置新房屋的话,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财税[2012]82 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个人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将货币补偿用于购置新房,如果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因此,如果个人将补偿款用于购置新房,并且新房成交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那么新房免征契税;否则,需要按差额补交契税。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 号)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分享:
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在这里向老师提问!
姓名:
手机:
您也可以拨打400-111-0518服务热线来电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现在咨询,免费领取试听课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
财税资料
财税资料
会计准则 财税行业资料精选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