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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重组中增值税风险知识梳理 关注公众号
2024-01-17 来源:高顿咨询

最近企业准备进行并购重组,很多纳税人但对相关的涉税政策并不是很了解,担心对此情况疏忽的话会构成企业风险,本期就为大家汇总梳理了关于企业重组的各类税收政策,满满的干货,想了解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税收政策,供大家了解学习,做好收藏哦。

关于增值税征收、抵扣

1、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合并、收购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出去的情况下不属于该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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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项是个重点,在这给大家举个例子

在股权收购的情形下,被收购公司的所有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都将被新股东承继,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通常包括:假发票、纳税申报不合规、偷税、欠缴税款等。一定要做好自查2021年南宁某文化公司以股权收购方式收购了另一传媒公司55%的股份,2022年初该传媒公司被税务稽查机关发现其2019年至2021年经营年度存在偷税问题,需要补交税款及滞纳金高达2600万元,同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

该公司由于收购方与原股东收购合同中并未涉及历史遗留税务问题处理的事项,由税务稽查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由新股东承担。所以大家在企业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自查,对于企业管理这方面,公司的一个十年财税规划师还有一些其他见解专门编写了一个,由于文章内容原因不便展示,可以给我发“520”送你一份“见面礼”。

2、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合并、置换等方式,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2011年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也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3、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不征收。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并办理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本文参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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