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11-0518
免费体验高顿M云会员课程
在职人数超过 30 人不再免征残保金是从当年还是次年起算? 关注公众号
2020-10-22 来源:
  答: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不再免征。

  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可见,贵司今年计算应缴残保金时,在职职工人数应按2019年的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缴纳,由于贵司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所以贵司今年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年计算应缴残保金时,则不免,而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因此,贵司今年仍然可以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优惠。

  ————

  相关规定: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定制企业专属培训方案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 所在公司:
  • 课程老师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现在咨询,免费领取试听课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
财税资料
财税资料
会计准则 财税行业资料精选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