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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关注公众号
2013-02-27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问题: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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