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 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因此,贵司从村集体承包土地后再转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2024-03-05
2024-02-26
2024-02-20
2024-02-18
从华为走出的财务人:如何在创业公司复刻“华为智慧”
基于业财融合视角下,财务分析模式创新路径
业务循环审计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从财务角度思考,企业如何降本增效
如何通过AI赋能 实现业财融合的深度创新与管理升级
新会计法对财务人员的影响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与政策展望
2026年宏观经济展望与投资策略
战略价值型全球司库管理实务
全球税务热点解码
课程老师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