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对象包括哪些人?
辅导对象分为几个层次:
第一、实际控制人。
可以实控人本人参加辅导;如果实控人通过一个法人企业间接持股,也可以是该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辅导。
这两个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第二、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东,如果该股东是企业法人,则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辅导。
第三、持股5%以上的专业投资机构,其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GP中有自然人合伙人的,都需要参加辅导。
第四、拟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需要参加辅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独董和董秘也要参加辅导,只是独董、董秘,可以在辅导验收考试时,申请豁免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属于公司高管。
IPO辅导是企业上市的一个必经的前置程序。
这指的是,拟申报IPO的企业,在完成基本的规范以及股改后,由券商向当地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在申报IPO前完成辅导验收的过程。
这里面涉及辅导的时间、内容、辅导验收的形式等规定。
辅导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关于辅导期的时间,地方监管部门一直有不同的规定。
实践中,有要求辅导期为1年的,也有要求6个月的,也有些地方可以3个月。
不过,辅导期6个月,似乎是大部分地方监管部门的要求。
此次新规中明确“不少于3个月”,也为辅导期减少至3个月,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政策支撑。
但实践中,监管机构仍可能会根据企业的体量、复杂程度、规范程度等,做出不同的辅导时间要求。
“备案”的时间有何要求?
这里有三个时间节点:
第一、辅导备案的材料申报时点。
是辅导协议签订日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要向地方监管部门申报。
这就要求,在签订辅导协议之前,需要把所有其他的辅导备案文件做好。
辅导协议只是所有申报文件中的一个。
一旦签订后,才有可能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
第二、监管部门的备案时点。
是收到“齐备的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这就意味着,如果材料不齐备,需要修改等,备案的时间可能就会延长。
第三、备案完成到披露的时点。
这个时点没有做具体规定,因为监管机构还要走内部流程,规定的要求是“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