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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可以根据分割单、收据和发票复印件入账并税前扣除吗? 关注公众号
2022-08-08 来源: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的回复如下:根据 28 号文规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您企业可以根据收据、分割单以及电费发票复印件入账并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8 号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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