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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家属探亲路费”的核算问题? 关注公众号
2019-12-04 来源:
  答: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而员工家属的探亲费不属于差旅费定义,不可列入差旅费。

  而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员工自己的探亲路费,可计入福利费;如果是员工家属的探亲路费,且企业的报销制度可以报销,也可计入福利费,但该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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