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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报表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19-12-02 999+
我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共同投资注册经营丁公司,我公司实缴40%、乙公司实缴30%、丙公司实缴30%,我公司又在2019年5月属于非同一控制下购买了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全部股权,丁公司成为了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请问我公司要合并丁公司怎么做抵销分录?怎么合并报表?
  答:您好,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获得被购买方,即丁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丁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合并报表中的商誉。如果小于,其差额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由于贵公司原来取得丁公司的股权为权益法核算,那么合并成本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具体合并报表账务处理如下:

  调整分录:

  借:存货、固定资产等(丁公司评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收账款(评估减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本公积(差额)

  抵销分录:

  借: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第十一条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第十二条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一)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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