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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仓库存货损失,损失的原因不同,对增值税的影响就不一样 关注公众号
2021-07-20 来源:老三会计
正常损失:(税务筹划培训
正常损失是指的是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
注意:
强调的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注意:
强调的是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增值税上的区别:
正常损失在增值税上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是非正常损失在增值税上必须做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政策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参考政策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3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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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成立一家公司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不免征增值税,但是成立为个体工商户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免征增值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提醒一:
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提醒二: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即自然人。个人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能免征增值税。
提醒三: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案例二: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随军家属,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成立公司没有这样的税收优惠。
参考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参考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一:
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提醒二: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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