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相信大家对“金融业营改增细则”的相关知识很感兴趣,高顿财务培训将会针对这方面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讲解相关知识。
1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提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要求中央和地方都要采取措施落实到位。这意味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年内推开的时间表已定。营改增对金融业系统要求更高。
谈到金融保险业,该行业产品多样,交易复杂,如何制定征税方式和确定税基(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在国际上都是一个难题。另外,在现行营业税体系下,银行业开具税务发票的量极少,如果在营改增后银行需要开具大量的增值税发票,对于银行的内部管控体系和风险控制都是巨大的挑战。
由于银行业对系统的依赖程度较高,许多产品、业务处理、收入计算等都是在系统中自动完成的,因此,对系统进行改造以符合增值税合规性要求的任务更重些。“考虑到系统改造通常需要6到12个月,因此,尽管银行业营改增征税文件尚未出台,我们看到许多的大型国内、国外银行已经开始大量的准备工作了。”
而其他行业尽管对于系统的要求不像银行业这么高,但也有许多行业的特定问题需要解决。由于预计营改增文件从出台到实施可能时间较短,留给纳税人准备的时间可能并不多,这就要求四大行业需要提前进行有效的准备工作,以实现向增值税纳税人的平稳过渡。
据了解,国家财税部门及相关部委对四大行业营改增的调研已经很充分,也预备了不同的政策方案。考虑到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大环境,营改增政策的制定及推出需要综合考量国际国内整体经济形势,在此基础上找到全面铺开营改增与维持经济稳定、持续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点。
对金融行业来说,其业态多、业务复杂,造成了重新制定规则存在较大困难。尤其是银行业来说,难度在于增值税中的进项税抵扣很少且难以界定,需要配套的信息系统更新和改造。
针对金融业的营改增,“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专家建议,可以对隐性业务免税并对出口金融业务实行零税率,或者采用一般计税法,同时对金融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抵扣规则及均衡税率进行合理安排,从而实现改革目标。在征税范围方面,应采用“负面清单+正面列举”的办法。中间业务收入属于显性收费业务,应纳入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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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这个牵动着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神经的话题,将在2015年再次掀起“营改增”改革浪潮。而金融行业的税收结构、税收负担和税收征管复杂而敏感,其增值税税制设计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工作也是公认的重点和难点。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营改增既是板上钉钉之事,而2015年更是关键一年。金融业以其繁杂的涉税业务范围、税收结构、征管方式等而成为难点。不过,鉴于几乎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是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金融业营改增将对社会经济产生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