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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2021-12-06 999+
我公司卖出一批商品,包装物独立核算,现在包装物押金到期了,不用退还客户,正对该没收的押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所以,押金到期不退给客户应当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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