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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的纳税义务人问题?
2020-04-20 999+
我公司使用需交环保税燃料,部分出售给子公司使用。我公司部分厂房租给子公司使用,但没有房屋、设备等租赁协议。环保税是我公司全额缴纳吗(包括出售给子公司部分的用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税法》的相关规定,环保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贵司将燃料卖给了子公司,并不是贵司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所以,贵司只需要就贵司自己直接排放的污染物缴纳环保税,子公司应当就自己直接排放的污染物缴纳环保税。同时,环保税应当向污染物排放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贵司虽没有租赁相同,但是有租赁房产的业务实质存在。所以,子公司应向贵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保税。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税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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