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顿精选
选课中心
学习平台
公开课
企业内训
在线学习
职业认证
财智评测
企业证书
高顿M云
研究中心
课程研究
答疑精选
财税新政
高顿M云
财税资讯
财务技巧
高顿视角
关于高顿
高顿简介
联系我们
400-111-0518
体验M云
财务
标杆学习
标杆学习
行业聚焦
名师论道
极致体验
实战工作坊
沙盘模拟
财务转型
公司金融
资金管理
投融资管理
管理会计
财务分析
预算管理
成本管理
管理会计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财务软实力
卓越领导
应用工具
共享财务
会计准则
共享财务
业务财务
财务BP
数据分析
战略财务
组织变革
非财精选
中高管
业务人员
税务
税制实务
风险合规
税务实操
资本合宜
跨境税务
房地产建筑
系统财经人才培养
高端财务管理人才
数字财务人才
资本运作人才
财务骨干人
企业内训精选
企业经营分析与问题诊断
基于价值链的全面成本控制
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
业财融合与价值创造
探寻阿米巴经营管理精髓
上海财经大学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
500强财务高管通行证,你也可以拥有
>
答疑精选 >
个人取得分红,7种情形不缴纳个税
疫情相关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发票管理
账务处理
税务风险
印花税
财务软件
核算
财务
会计
发票
综合
其他
个人取得分红,7种情形不缴纳个税
2022-08-08
99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应当由向个人股东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企业在支付时扣缴个人所得税。但区分以下七种情况:
一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股票分红符合条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三
外籍股东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得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独资者和合伙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由于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已经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了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配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
基金分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基金一般由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操作,相对个人操作较为稳健。基金分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对投资者从基⾦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由上市公司和发⾏债券的企业在向基⾦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所得税,基⾦向个⼈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所得税。
六
显名股东支付隐名股东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务当中,税务机关对股权代持以显名股东为纳税主体这是大多数税务机关的态度,这种形式课税的优点在于便于税收征管,无需甄别委托代持协议的真假。显名股东将分红款转给隐名股东时,当隐名股东为自然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隐名股东取得显名股东支付的分红款,不属于第二条规定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七
企业代持转付个人分红款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规定,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分享:
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在这里向老师提问!
姓名:
手机:
您也可以拨打400-111-0518服务热线来电咨询!
相关问答
企业应特别注意这个税务风险,好多企业因无正当理由而面临补税风险
单位中午管饭,买的食材没有发票,请问这个咋入账合适呢
企业如何防止研发预算变成“无底洞”?
个人股东名下的车辆无偿提供给所在公司使用,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三个涉税问题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以个人名义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计提的尚未到期支付的借款利息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成本核算的8种方法
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培训课程
个人取得分红,7种情形不缴纳个税
集团统借统还,7个涉税问题
企业成本控制的“6要”“4不要”
本周阅读排行
兼职收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工资为 0 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税申报问题?
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及账务处理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是多少?
财税新政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现在咨询,免费领取试听课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
电话咨询
财税资料
财税资料
会计准则 财税行业资料精选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