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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开具的收据能否税前扣除?
2020-01-19 999+
公司最近频繁使用货拉拉拉物料,但是货拉拉不给用户开具发票,只出具接单凭证。货拉拉属于有能力开票的单位吧,应该不适用小额零星业务开具收款凭证的规定吧?
  答:货拉拉是有税务登记的互联网企业,本身是具有自行开具发票能力且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中关于”小额零星“业务的规定。因此,贵司取得货拉拉开具的收据入账有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实务中,货拉拉有区分个人服务和企业服务,建议企业发生搬运业务尽量使用企业服务,可以正常取得发票。

  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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