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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滞纳金上限问题
2019-12-17 999+
税务局查账,涉及 2016 年的税款,滞纳金从欠缴税款那天起算的话,可能金额会比较大,想问一下,这个滞纳金有上限吗?还是以税款本金为上限?听说以所欠缴税款本金为上限,有依据吗?
  答:税款滞纳金依据欠缴行为产生,税收征收管理法滞纳金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纳税、解缴税款时产生并起算。行政强制法也有关于滞纳金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的滞纳金依据行政决定产生,是逾期不履行而产生,行政强制法滞纳金自行政决定作出且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后产生并起算。

  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文书上已载明的滞纳金,即从税款未缴、少缴之日计算至处理决定出具之日的这一部分滞纳金,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按日计算滞纳金,可以超过税款,上不封顶;而逾期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所产生的新的滞纳金,可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得超过税款,封顶。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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