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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1111



实务中了解到,一般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由二手车市场向客户销售二手车。二手车市场应向贵司提供销售二手的发票,贵司销售该车也应申报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可以结合以下政策判断。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 年第 9 号)自 2020 年 5 月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 2.5%计算填写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纳税人在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区分以下情形征税:

第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第二,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第三,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 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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