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11-0518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1111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01 号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已经 2020 年 12 月 30 日省政府第 111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公布,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尹弘

2021 年 1 月 21 日

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1989 年 6 月 20 日豫政〔1989〕74 号公布根据 2007 年 4 月 11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改 2020 年 12 月 30 日省政府第 111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征收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交税。

第四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一)郑州、洛阳市:1.5 元至 30 元;

(二)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1.5 元至 28 元;

(三)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市和济源示范区:1.2 元至 24元;

(四)县级市:0.9 元至 18 元;

(五)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 元至 12 元。

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 30%,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按照法定程序批准。

第六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确认的土地占用面积为依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占用土地面积,待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再根据证书确认的占用土地面积予以调整。

第七条 下列土地按照国家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5年至 10 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定期减免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确有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从事国家鼓励和支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

(三)省级以上税务机关规定的确有困难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于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申报纳税。土地出租的,可按次缴纳。

第十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30 日内,持土地权属、土地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承租)等有关资料,将实际占用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使用情况等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土地使用情况变动的,纳税人应当在变动之日起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信息变更。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使用土地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和拒绝。

第十三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新政系列课程推荐
快速解析国家财税最新政策 咨询热线:400-111-0518
  • 中国会计准则最新调整与实务应用

    个个击破变革真相:解析准则修订亮点,全面了解准则修订背后的深层原因

    把握准则动态:传递会计变化及发展趋势,保持财务知识的时效性

    传授合规实务技巧:评估修订内容可能带来的实务影响,帮助财务人员准确掌握财务合规要求

    全面拓宽财务视野:了解您所不熟知的财务领域,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 金税三期下,房地产建筑业多税种涉税风险分析与应对
    【新政解析】 新政全面盘点解析,了解政策对房地产、 建安企业的影响
    【把握核心】 政策变化牵动税务处理变化,点面结合精细化管理
    【介绍方法】 注重上下游税负链,提供房地产、 建筑企业可思考操作的税务处理经验
    【防控风险】 提供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升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 
  • 年终税务年终税务安排及汇算清缴核心高风险事项把控

    【与时俱进】梳理2020年新政,迎战第二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运筹帷幄】预先自查企业涉税事项,明确企业责任与风险

    【紧扣实务】结合企业税务实务,让您了解所有常规纳税调整事项

    【征管视角】国地税合并后,知己知彼提前做好税务稽查应对准备


  • 税收新环境下的税务管理与筹划

    【第一手的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深度解析最新国家财税政策,打造灵活多样的税收筹划平台
    【高起点的筹划】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进行企业整体税务筹划,规避税务管理中的风险
    【前沿方法引入】从思维变化入手,解密税务筹划中的关键点,助力企业降低税务成本
    【丰富案例讲解】结合案例全面理解与掌握几大税种的合理筹划方法与政策应用技巧

索取税务新政系列课程开课安排表>>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现在咨询,免费领取试听课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
财税资料
财税资料
会计准则 财税行业资料精选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