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哥作为跟随公司创始的老员工,终于在公司上市后,分到了股权。最近他打算将其转让出去实现财务自由,不过对于个人转让股权该如何缴税他还有点疑惑?小编汇总了一下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税务实操培训课程)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收入就是买卖双方
签订转让合同上标明的转让价吧?
什么是以股权转让相关的收入?
什么算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只要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就会被税务机关调整吗?
不完全是。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使收入偏低也视为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不会调整。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税务机关会怎样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的原值该如何确定?
股权原值的确定根据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一)直接购买的,股权原值为购买价加上合理的税费。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股权,股权原值为该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时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价格加上合理的税费。
(三)无偿取得的股权,具备合理理由的,股权原值为合理费用加上原持有人取得股权时支付的对价。所谓的合理理由是指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情形。举例来说:父亲投入100万元取得股权,无偿转让给儿子,儿子取得股权时花费了2万元的相关费用。儿子再以500万转让股权的时候,可以扣除的股权原值是102万。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为转增额加上合理的税费。请注意:缴了税,可以作为成本扣除;没有缴税就不能作为成本扣除。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举例:A公司的个人股东张三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四,转让价是32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如果税务局认为价格不公允,调整计税价为10000万元。问:李四以后再卖A公司股权,计算个税时,如果不考虑合理费用,成本是按当时购买股权时支付的股价3200万元扣除,还是按照计税价10000万元扣除?答复: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应该按10000万元扣除。
应该什么时候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在下列行为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股权被强制过户、对外投资、抵债等非货币性交易且交易行为已完成。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请注意:上述任何一个条件符合均构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该在什么地方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纳税地点不是纳税人所在地,也不是扣缴义务人所在地,而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因为篇幅有限,小编暂时就介绍到这里。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遇到王哥这样的困扰,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一门课:《企业常见税务盘点与税务处理汇总》,课程会帮助大家分析各种费用实际操作方法,掌握不同费用的处理要点和风险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