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小编有位相交甚好的朋友,他毕业后就直接回去继承了家里的小超市。最近他给我打电话吐槽现在正被迫学习财务知识,希望我能帮帮他。原来国家现在开始要求个体户建账,他爸妈年纪大学不会了,只能让他来操作。因此小编整理了关于个体户建账的会计常识,在此也分享给大家,如果有用,别忘了转给你其他个体户朋友!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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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税务实操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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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
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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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以上销售额或月营业额的个体户注意了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看完后是不是对怎样建账已经没有那么疑惑了。其实建账并不难,只要能够好excel等办公软件就可以做出符合经营实况的账本,而且一份明细清楚的账单还可以帮助个体户合理规划未来发展路线。在此小编为大家推荐一门课程:《EXCEL在财务管理中的高级应用》,课程可以帮助个体户学习建立数据透视表的方法和技巧,掌握数据库的建立,轻松完成各种数据统计,快来参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