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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虚开有哪些法律风险?后果如何?1111



周总作为一家公司高层曾经可谓风光无限,而现在却身陷身陷囹圄,让人唏嘘不已。原来周总之前是劳务公司的财务总监,为了提高利润,伙同老板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退税,最终被经侦发现得到了审判。劳务公司作为稽查重点,也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跟随真实案例来认识其中风险。(税务风险培训) 

案例1

天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于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4份,金额2038590.98元,税额61157.74元,价税合计2099748.72元。

处理决定: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

案例2

天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于2018年4月至6月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4份,金额4299028.08元,税额128970.82,价税合计4427998.9元。

处理决定: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

案例3

天津**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于2018年4月至6月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份,金额1887262.38元,税额56617.87,价税合计1943880.25元。

处理决定: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重要提醒:以上三个案例是众多虚开被查被罚的案例之一,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各位一定自查到位,避免风险落在自己身上。

4

劳务派遣公司的这些风险点

将被重点稽查

又一个问题来了: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注意哪些点,才不会被查呢?

下面为大家讲一讲:劳务派遣公司的税务稽查风险点。

1、偷梁换柱,假“派遣”,真“外包”

有真实的业务,但实质上是劳务外包,并非劳务派遣,为了节省税收成本,借用劳务派遣开具发票冲抵劳务成本。

2、无中生有,业务虚假,虚开发票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开具,对用工单位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有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不规范发票或收据入账,随意虚增、虚列成本,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3、身份虚造,工资虚列,虚假扣除

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虚构劳动力、支付劳动力工资和保险,或虚构劳务业务,差额计算增值税,造成巨额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4、不报个税,漏缴社保

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只与部分劳动者签订合同,用往来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等手段,或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诿,故意混淆职责,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政策使用过渡

比如:有的企业有100名人员,竟然全部属于劳务派遣,占比100%,导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过来的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

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5

劳务派遣or人力资源外包,

你提供的服务是哪种?

很多人搞不清楚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区别,尤其是两者在增值税处理上的问题。

最后,就带大家好好区分一下,以后再也不要搞错啦!

概念不同

1、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①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

②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

③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所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是代理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既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又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计算不同

1、劳务派遣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

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20年13号及财税2020年24号文件,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税。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①一般纳税人

可以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

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20年13号及财税2020年24号文件,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发票开具不同

1、劳务派遣服务

①发票分类编码简称:人力资源服务;

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①发票分类编码简称:经纪代理服务;

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重要提醒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但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纳税人,只能差额计税,这应该是二者最大的区别啦。


相信说到这里,大家就都看明白了。企业发票的管理关乎着公司的收益和法律风险的高低,一旦起不法之心就很有可能将其送进监狱。特别是在最近年终税务申报期间,发票的管理的各个环节一定要完善起来。在此为大家推荐一门课程年终税务安排及汇算清缴核心高风险事项把控,课程从企业税务风险角度出发,关注企业账务调整及申报表内容填报,指导申报要点,让企业在顺利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同时,了解纳税误区,降低被税务稽查的风险,有眼光的你一定不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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