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排污的环保税问题?1111
答:1、根据《环保税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缴纳。只有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申报缴纳的情形下才可以按次申报。所以,只有贵司的施工期限无法确定,才可以申请按次申报。
2、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第八条的规定,施工工期按月进行核算,不足一月工期的,按照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施工天数除以当月实际天数,折算施工工期。
3、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因此,北京市大气污染当量按照每当量12元征收。
_________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暂行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的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0.065×施工工期×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具体适用税额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为建设单位(含代建方)建设工程用地面积。施工工期按月进行核算,不足一月工期的,按照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施工天数除以当月实际天数,折算施工工期。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依照本办法所附《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见附件3)执行。具体适用税额为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
《关于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一、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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