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11-0518

开办费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1111



  答:因为没有收入,从汇算清缴申报表上来看需要全额调增。但根据国税函[2009]98号、国税函[2010]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相关规定,开办费在19年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不做调整,可以选择在次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或者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因此,贵司可以选择将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或者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新政系列课程推荐
快速解析国家财税最新政策 咨询热线:400-111-0518
  • 中国会计准则最新调整与实务应用

    个个击破变革真相:解析准则修订亮点,全面了解准则修订背后的深层原因

    把握准则动态:传递会计变化及发展趋势,保持财务知识的时效性

    传授合规实务技巧:评估修订内容可能带来的实务影响,帮助财务人员准确掌握财务合规要求

    全面拓宽财务视野:了解您所不熟知的财务领域,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 金税三期下,房地产建筑业多税种涉税风险分析与应对
    【新政解析】 新政全面盘点解析,了解政策对房地产、 建安企业的影响
    【把握核心】 政策变化牵动税务处理变化,点面结合精细化管理
    【介绍方法】 注重上下游税负链,提供房地产、 建筑企业可思考操作的税务处理经验
    【防控风险】 提供风险管控的思路,提升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 
  • 年终税务年终税务安排及汇算清缴核心高风险事项把控

    【与时俱进】梳理2020年新政,迎战第二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运筹帷幄】预先自查企业涉税事项,明确企业责任与风险

    【紧扣实务】结合企业税务实务,让您了解所有常规纳税调整事项

    【征管视角】国地税合并后,知己知彼提前做好税务稽查应对准备


  • 税收新环境下的税务管理与筹划

    【第一手的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深度解析最新国家财税政策,打造灵活多样的税收筹划平台
    【高起点的筹划】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进行企业整体税务筹划,规避税务管理中的风险
    【前沿方法引入】从思维变化入手,解密税务筹划中的关键点,助力企业降低税务成本
    【丰富案例讲解】结合案例全面理解与掌握几大税种的合理筹划方法与政策应用技巧

索取税务新政系列课程开课安排表>>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现在咨询,免费领取试听课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
财税资料
财税资料
会计准则 财税行业资料精选
手机扫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