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注册多个经营地址吗?1111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个企业一般在一个地址办理注册登记;贵司有需要在多个地方发生业务,可以在业务发生地办理分公司,并做税务登记,分公司有自己的注册地址。发生跨区经营可以注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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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