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赠送的外购文化衫需要视同销售吗?1111
答:购买农药赠送文化衫可以认为是“买一赠一”的销售,而“买一赠一”在实务中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的。
但是在开发票和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根据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而且最好是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许可。
一般认为,如果是企业将文化衫在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在单独无偿赠送的是视同销售,如果是买赠的一般是销售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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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