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零星的税前扣除问题?111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只有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和单位才能享受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交易免开发票,开具收据作为买方的税前扣除凭证。
个体工商户需要做税务登记,不属于交易额在500元以下不开发票的情形。
简言之,贵司和个体工商户交易,不管是500元以上还是以下,原则上都应该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如果贵司和个人交易,在500元以下,则可以用收据等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凭证来税前扣除。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