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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发布《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名单的通知》,高顿教育荣誉上榜1111



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发布《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名单的通知》,高顿教育荣誉上榜。
 

 
《通知》指出,为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本市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经审定,共149家单位被认定为2019年度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若干意见》把“民营企业总部”分为企业总部与总部型机构两大类。申请认定企业总部的,应当符合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除本市外,拥有2个以上分支机构等条件。
 
经过层层审定,高顿教育等149家单位符合认定有关条件,最终被认定为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对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政府将加大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强人才政策和服务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

本文来源:中.新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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