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费用,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风险?1111
答:企业承担的个人继续教育费用属于企业对员工补贴,该补贴只针对部分人群,如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群,对于该部分人员此类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需注意该类补贴报销凭证多为以个人抬头开具的发票或者收据,此类支出税前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