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收入有拨付文件属于不征税收入吗?1111
答:您好,贵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如果仅有拨付文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用不征税收入构建固定资产产生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扣除需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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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