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号公告下,滴滴打车的发票怎么处理?1111
答:根据公告39号第六条:
1.如果员工取得滴滴打车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但是抵扣金额应当是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因为滴滴打车一般都是简易计税,税率为3%而不是9%。
2.直接的的士发票,如果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电子普通发票,则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发票才可以抵扣。否则不能抵扣。
3.因为滴滴发票是电子普通发票,经与税局核实,只有需要认证的发票(比如增值税专票)才涉及抵扣期限。电子普通发票没有抵扣期限,理论上都能抵扣。不过必须是2019年4月1号以后发生的应税运输服务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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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