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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退回能直接冲销预收款吗?1111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您已经做了预收处理,如果开具了发票的,目前跨月开具红字发票冲红退款。如果没有开具发票的,可以正常退回。如果按照税收政策严格来讲,6月份税款所属期应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7月份税款所属期以负数冲抵当期未开票收入,实际不缴纳税款。

  _________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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