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相关部门近期印发通知加快推进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推广应用。通知明确,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开展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第一批推广应用,推广应用城市共计 218 个(名单见附件)。与前期 20 个城市试点相比,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城市数量大幅增加,二手车异地交易将更加便利。
通知要求,推广应用地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以及近期印发的有关工作规范要求办理业务。加强组织部署,落实好设备、系统、人员等配套保障。强化部门协作,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同时加大宣传辅导和业务培训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商务部
公安部
税务总局
2021 年 08 月 30 日